******有限公司等六户债权资产包公开转让,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特此联合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债权计算截至2025年9月12日
项目名称 | 债务人 |
******有限公司等六户债权资产包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大石桥市棉麻公司 |
本金余额 | 债权总额 | 挂牌价格 | 保证金 |
7274.10 | 14739.46 | 1405 | 421.50 |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首次公开转让公告期限: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
补登公告有效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3日。
******有限公司官网(登录网址:******/)特殊资产交易板块,搜索债权名称,找到2025年9月12日发布的该项目资产转让公告。根据相关要求,向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登记申请并支付项目保证金。补登公告期内报名截止日:2025年9月23日17:00。
补登公告规则:上述项目在首个公告期间已征集到一名合格意向受让方,其报价金额为1405万元。现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金规[2024]17号)要求,对上述项目资产转让公告报名时间延期3个工作日。在补登公告期内,转让方仍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如在补登公告有效期内未征询到异议,且没有产生新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则与现有的意向受让方确认成交。
意向受让方资格: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意向受让方应保证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保证金及交易价款资金来源均属于合法经营所得,为自身依法可支配财产,不涉及各类洗钱、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来源于上述不符合受让本次挂牌项目交易对象的各主体;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辽宁股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8-1号
邮政编码:110013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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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纪检审计部
联系人: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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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