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等共计六户债权资产发布营销公告。
截至******有限公司债权本金57,000,000.0************有限责任公司2笔债权,其中第一笔债权本金9,995,361.94元,利息合计12,389,312.38元,本息合计22,384,674.32元,第二笔债权本金12,000,000.00******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6,999,990.87元******有限公司债权本金3,000,00******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本金34,936,083.0******有限责任公司2笔债权,其中第一笔债权本金86,189,504.21元,利息合计54,899,451.64元,本息合计141,088,955.85元,第二笔债权本金4,957,306******法院生效文书计算,最终利息金额的确认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
基准日:2025年8月15日 单位:元
序号 | 债权人 | 债务人 | 币种 | 本金 | 利息 |
1 | ******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57,000,000.00 | 57,043,003.46 |
2 | ******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9,995,361.94 | 12,389,312.38 |
3 | ******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12,000,000.00 | 5,869,107.11 |
4 | ******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16,999,990.87 | 21,143,283.23 |
5 | ******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3,000,000.00 | 3,615,680.07 |
6 | ******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34,936,083.09 | 37,648,061.62 |
7 | ******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86,189,504.21 | 54,899,451.64 |
8 | ******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4,957,306.50 | 7,162,753.20 |
9 | 合计: |
|
| 225,078,246.61 | 199,770,652.71 |
二、债务企业情况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赵杰持股98%,刘红丽持股2%。债务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15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股东:顾学健持股90%,黎红持股10%。债务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债务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情况。
************有限公司持股100%,债务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19日,注册资本600万元,股东:李辉持股51%,张茹持股49%。债务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16日,注册资本2160万元,股东:刘三海持股93.75%,刘西瑜持股6.25%。债务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
三、担保情况
******有限公司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担保。抵押担保为债务人鑫立植物蛋白以其持有的铁门关市库西工业园区房产13847.69平方米及土地13333平方米(200亩)、机械设备及其附属物提供抵押担保。(他项权证号码为:房屋他项权证(2015)字第2924号、二师他项(2015)第020060号、新抵Z******6号动产抵押登记书、新抵2Z******5号动产抵押登记书)******有限公司3400万元股权为债务人57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股权处置设立登记通知书(铁门关工商)股质登记设字【2016】0021号);保证担保为******有限责任公司、赵杰、常涛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共计两笔债权:
第一笔债权本金99************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名下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所有的机器设备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编号:(巴工商库字)股质登记设字【2016】第0477号、(高新)股质登记设字【2016】************有限责任公司、顾学健、黎红、顾安正为该笔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笔债权本金******************有限公司、顾学健、黎红、顾安正为该笔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顾学健、黎红、顾安正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顾学健、黎红、顾安正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尉犁县孔雀路纺织工业园1幢办公用房,宿舍,轧花车间,纺纱车间等不动产以及园区内49套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新(************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共计两笔债权:
第一笔债权本金************有限责任公司、刘三海、刘西瑜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笔债权本金******有限责任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下列人员或机构除外: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费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991-****** 、******
邮政编码:830002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80号长城公司
长城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