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条件 |
1 |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 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4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5 | 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
6 | 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
7 |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除满足上述资质条件,还应满足:/。 |
财务要求 |
1 | ******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2000万元。 |
2 | 在 2022 年至 2024年(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5900万元。 |
3 |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财务条件应满足: / 。 |
业绩要求 |
业绩类目 | 2020年12月至2025年12月(近5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 |
业绩1 | 铁路营业线站场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
信誉要求 |
诉讼及仲裁 | 投标人在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履约情况 | 投标人在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失信被执 行人 | ******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 “黑名单” | 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
行贿犯罪情况 |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22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9日(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
信用评价 | ******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D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
投标资格 | 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集团通报以时间方式暂停接受投标的投标人,在通报中规定的时间内不接受其投标)。 |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3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 自2022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9日(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集团不良行为公布期限内,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铁道工程相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5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3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从事 类似工程 项目技术工作 3 年及以上; ******集团不良行为公布期限内,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其他要求 |
其他主要 人员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副经理 | 4人 | 具有 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计划合同负责人 | 1人 | 具有 工程类或经济类 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3 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工作 3 年及以上。 |
财务负责人 | 1人 | 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从事财务工作 3 年及以上。 |
质量负责人 | 1人 | 具有 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3 年及以上。 |
安全负责人 | 1人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3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任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年及以上。 |
试验负责人 | 1人 | 具有国家规定试验从业资格, 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3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工程试验工作 3 年及以上。 |
物资设备管理 负责人 | 1人 | 具有 工程类或物资管理类 专业 中级及以上 职称,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3 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物资设备管理工作 3 年及以上。 |
专业工程师 | 5人 | 具有 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3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 铁道工程 专业技术工作 3 年及以上。 |
1人 | 具有 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3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 建筑工程 专业技术工作 3 年及以上。 |
1人 | 具有 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3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 铁路通信工程 专业技术工作 3 年及以上。 |
3人 | 具有 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3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 铁路信号工程 专业技术工作 3 年及以上。 |
2人 | 具有 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3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 铁路电气化或接触网工程 专业技术工作 3年及以上。 |
1人 | 具有 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3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 铁路电力工程 专业技术工作 3 年及以上。 |
1人 | 具有 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3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 给排水工程 专业技术工作 3 年及以上。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5人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2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
专职安全防护员 | 至少 6人 | ******有限公司防护员岗位合格证的正式职工(中标后获证)。 |
自有产业工人数量 | 拟上场的自有产业工人在劳动力中的占比 5 %以上。 |
专用设备要求 |
序号 | 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履带式液压单斗挖掘机 ≤0.6m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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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履带式液压单斗挖掘机 ≤2.5m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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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静作用压路机 ≤8t | 1 |
|
4 | 静作用压路机 ≤12t | 1 |
|
5 | 静作用压路机 ≤15t | 1 |
|
6 | 自行式振动压路机 ≤15t | 2 |
|
7 | 平地机 ≤120kW | 1 |
|
8 | 蛙式夯 ≤250Nm | 2 |
|
9 | 蛙式夯 ≤700Nm | 1 |
|
10 | 轮胎式装载机 ≤2m | 1 |
|
11 | 轮胎式装载机 ≤3m | 1 |
|
12 | 履带式装载机 ≤3m | 1 |
|
13 | 汽油发电机组 ≤1.5kW | 1 |
|
14 | 汽油发电机组 ≤10kW | 1 |
|
15 | 汽车起重机 ≤12t | 3 |
|
16 | 轨道式内燃起重机 ≤16t | 1 |
|
17 | 少先式起重机 ≤1t | 2 |
|
18 | 单筒慢速卷扬机 ≤50kN | 1 |
|
19 | 双筒慢速卷扬机 ≤50kN | 1 |
|
20 | 液压千斤顶 ≤200t | 4 |
|
21 | 载货汽车 ≤6t | 4 |
|
22 | 自卸汽车 ≤6t | 1 |
|
23 | 自卸汽车 ≤25t | 1 |
|
24 | 洒水车 ≤5000L | 1 |
|
25 | 机动翻斗车 ≤1t | 1 |
|
26 | 接触网轨道车 ≤243kW | 1 |
|
27 | 灰浆搅拌机 ≤200L | 1 |
|
28 | 灰浆搅拌机 ≤400L | 1 |
|
29 | 路面切割机 | 1 |
|
30 | 挤压法顶管设备 d≤1000 | 2 |
|
31 | 交流弧焊机 ≤21kVA | 1 |
|
32 | 交流弧焊机 ≤32kVA | 1 |
|
33 | 交流弧焊机 ≤42kVA | 1 |
|
34 | 直流弧焊机 ≤10kW | 1 |
|
35 | 直流弧焊机 ≤32kW | 1 |
|
36 | 半自动切割机 h≤100 | 1 |
|
37 | 光纤熔接机 | 1 |
|
38 | 钢轨接续线电弧钎焊机组 | 1 |
|
39 | 塑料管电熔套接焊机 d≤110 | 1 |
|
40 | 铺轨滚筒平车 ≤12t | 6 |
|
41 | 液压起拨道机 ≤15kW | 6 |
|
42 | 液压捣固机 ≤240 根/h | 3 |
|
43 | 手提式捣固镐 | 20 |
|
44 | 颚式破碎机 ≤400×600 | 1 |
|
45 | 反击式破碎机 ≤Φ1300×1500 | 1 |
|
46 | 立式钻床 d≤25 | 1 |
|
47 | 管子切断机 d≤150 | 1 |
|
48 | 多功能电锤钻 | 1 |
|
49 | 钢筋调直机 | 1 |
|
50 | 钢筋切断机 | 1 |
|
51 | 钢筋弯曲机 d≤40 | 1 |
|
52 | 木工圆锯机 d≤500 | 1 |
|
53 | 木工单面压刨床 B≤600 | 1 |
|
54 | 全站仪 | 1 |
|
55 | 对讲机 | 30 |
|
56 | 电缆绝缘测试仪 | 2 |
|
57 | 接地电阻测试仪 | 6 |
|
58 | 电缆绝缘测试仪 | 2 |
|
59 | 锯轨机 | 1 |
|
60 | 轨道打孔机 | 2 |
|
61 | 25吨汽车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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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主体结构、关键工程不得分包。分包的具体要求: 1.本标段允许分包的工程: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同一标段专业工程分包的合同额累计不超过标段合同额的三分之一(不计迁改工程),且符合现行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专业分包管理相关规定。 2.对分包人的资质、财务、设备、人员和业绩等的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符合现行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专业分包管理相关规定。 3.其他要求:分包单位的信誉要求应满足本标段对于投标人的信誉要求,并不得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3项的任一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