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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2025年海口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我中心决定按照拟开展2025年海口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
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项目名称
2025年海口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三、公告期限
2025年7月10日至7月16日
四、项目金额
最高限价:9.4万元(安排4.9万元用于开展田间试验工作,安排4.5万元用于开展农户调查工作)。
五、工作内容
组织完成2025年海口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包括完成4个田间试验、300户农户施肥调查等工作。
六、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它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记录凭证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响应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报名提交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材料的,则无需提交);
(三)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材料;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五)拟派项目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证书、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六)报价函,报价请控制在9.4万元以内,并注明取费依据、标准、实际报价取费折扣等内容。
以上资料请按照报名提交材料序号进行准备,一式一份装入密封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外注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单位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遴选标准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17:30;
(二)报名材料提交地点: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海口市美兰区菜街5号);
(三)联系人:薛琼,联系方式:******;
(四)相关要求:报名单位应以纸质材料装袋并密封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邮件等,逾期不接受报名材料。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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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