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型 | 项目编号 | ||
行业分类 | 招标单位名称 | ||
投资总额(万元) | 招标方式 | ||
资金来源 | 代理机构 | ||
监管单位 | 监管单位代码 |
新野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代码:2302-411329-04-01-343770,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全过程造价咨询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野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2.2项目编号:E************
2.3项目概况: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124999.89平方米(约合187.50亩),总建筑面积约152148.40平方米。其中项目一期拟建总建筑面积约7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建设、附属配套设施、室外给排水、供电、道路、绿化等。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124999.89平方米(约合187.50亩),总建筑面积约152148.40平方米。其中项目一期拟建总建筑面积约7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建设、附属配套设施、室外给排水、供电、道路、绿化等。
2.5建设地点:新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区纬二路南侧,经三路东侧。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采用EPC模式实施,工作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项目建设期服务及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评审、评估工作(含发生的费用);
第一标段:新野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主要内容如下:(1)设计: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施工图审查(含图纸审查费)、后续跟踪服务、后期图纸调整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及相关规范内所有设计成果以及后期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等服务。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成果文件,投标人不得因知识产权等理由拒绝提供;(2)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第二标段:新野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第三标段:新野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阶段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第三标段:监理服务。
2.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周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第二标段:自签订合同到工程审计结束;
第三标段:本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9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要求,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三标段:监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件),具有有效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资格要求:
①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②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第二标段:投标人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第三标段:投标人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若投标人成立年份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或资信证明)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要求。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经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对列入上述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本条(1)(2)(3)(4)点要求。
3.4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的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数量包含牵头人不超过3名,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领取文件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签名、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本项目的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招标项目投标。
备注: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交、保证金减半提交、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银行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交均视为未提交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注: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AAA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8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21日9时00分。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5.3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人民路与邓君路交叉口东南角中熙御龙湾商业综合体1号楼1单元103
联系人:李波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68号1单元22层2206号
联系人:刘勇勇
联系方式:******
3、监督人信息
******建设局
地址:河南省新野县健康路东段
联系人:鲁德红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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