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隰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EPC) 总承包
澄清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GC************01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隰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EPC) 总承包
三、澄清内容:
对招标文件中以下内容做出澄清。
(一)同类型工程业绩(不含荣誉部分)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条款为准
3.5.3
近年完成的同类型工程
近5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
13
同类型工程
是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
同类型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完工接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同类型设计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时间以(工程完工接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设计业绩证明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指: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或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审查意见。
(二)投标人业绩(其中的荣誉认定部分)评审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以下条款为准
补2
投标人业绩认定依据
以(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或(协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证书为准。
认定时间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投标人应将评审内容需要的证书、证件的复印件清晰的编入投标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对真实性负责。
补3
业绩荣誉认定依据
业绩荣誉认定依据包括不限于以下:
质量类:质量(管理)奖、优质结构工程、示范工程;
安全类:建筑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项目;
管理类: 优秀建筑业企业、建筑安全标准化示范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企业;
科技类:科技奖、科技进步奖、技术推广奖、绿色建筑创新奖、建设科技重大成果登记、施工工法;
此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开标时间不变。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农村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大街187号临汾市农业生态保护发展中心
电子邮箱:******
五、联系方式
******农村局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隰县东大街后仓21号
联系人:韩林明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A区6层
联系人:杨刚、薛永刚、王佳伟、陈静、田志刚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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