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泰州三水厂四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 | 项目名称 | 泰州三水厂四期工程 |
标段编号 | B************002001 | 标段名称 | 泰州三水厂四期工程总承包(EPC)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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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B************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泰州三水厂四期工程已经由******委员会以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三水厂四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发[2024]2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三水厂四期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5862平方米,采用常规+深度处理,日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吨。 2.3工期要求:79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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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1)工程施工图设计费付款方式: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全套施工图(纸质版和电子版)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85%,竣工结算审核后依据双方确认价一次性付清余款(此项目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2)建安工程费付款方式: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建安工程费(扣除暂列金)的10%(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完成工程量的30%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完成工程量的80%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建安工程费(扣除暂列金额)的80%,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建安工程费双方确认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此项目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已完工程价款以施工图编制的预算,按建安工程费“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为付款基准价)
(3)设备购置费: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3.3投标人(含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③条件之一:
①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且为投标人企业人员;不得为退休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单位派出;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正式员工;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3.5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新建或扩建(不含技改、改造和仅进行深度处理工程)不小于9万m?/d水处理能力的净水厂项目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身份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新建或扩建(不含技改、改造和仅进行深度处理工程)不小于9万m?/d水处理能力的净水厂项目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作为联合体设计方参与的EPC工程总承包,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新建或扩建(不含技改、改造和仅进行深度处理工程)不小于9万 m?/d水处理能力的净水厂项目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或作为联合体施工方参与的EPC工程总承包)。
业绩有效期自2019年 1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日期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新建或扩建(不含技改、改造和仅进行深度处理工程)不小于9万m?/d水处理能力的净水厂项目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新建或扩建(不含技改、改造和仅进行深度处理工程)不小于9万m?/d水处理能力的净水厂项目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作为联合体设计方参与的EPC工程总承包,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
(C)施工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新建或扩建(不含技改、改造和仅进行深度处理工程)不小于9万m?/d水处理能力的净水厂项目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作为联合体施工方参与的EPC工程总承包);
业绩有效期自2019年 1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日期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3.6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2)自2023年2月24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4年2月24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24年11月24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7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包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4(4)、3.4(5)、3.6、3.7、3.8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9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2家参与投标,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单位派出。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第一阶段:先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及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汇总排在前9家的(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除外,若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同分跟进增加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数量),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9家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6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 7.5 (不少于60%) | |
2.1.6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合格且排名前 9 家(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除外,若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同分跟进增加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数量) | |
2.1.7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不带入 |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6签字、盖章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如有) |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1.5 条所列情形 | ||
…… | ……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
1.2.1 | 商务标 | 5 分 | |
1.2.2 | 经济标 | 82.5 分 | |
1.2.3 | 技术标 | 12.5 分 | |
2.2.2.1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商务标、经济标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5分(第一阶段已完成评审)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2.5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质保期承诺:1分 工程业绩:2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82.5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0.5分)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确定。 ******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下同)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5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0.2分)、组织形式(0.2分)、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0.2分)、施工实施计划(0.2分)、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0.2分)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3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0.5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0.5分)。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0.5分)。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0.5分)。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1分)。 | ||
3.采购管理方案(2分) | 1.针对本项目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分批将所有采购设备在要求的工期内全部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进度计划安排进行评分。(1.5分)。 2.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5分) | ||
4.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0.5分)、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5分)进行评分。 | ||
5.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0.5分)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0.5分)内容进行评分。 | ||
6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0.5分)和解决方案等(0.5分)内容进行评分。 | ||
7.施工管理方案(1分) | 施工进度控制(0.2分)、施工质量控制(0.2分)、施工安全管理(0.2分)、施工现场管理(0.2分)、施工变更管理等(0.2分)内容进行评分。 | ||
8.BIM应用(2.5分) | 1、编制施工阶段BIM 实施方案(1分): (1)BIM技术应用目标明确,BIM应用流程与计划完整、有效得0.4分; (2)组织架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得0.3分; (3)具备创新应用点得0.3分。 2、提交复杂节点工艺模拟(1.5分) 气水反冲洗砂滤池施工工艺:因其小阻力配水系统、气水联合反冲洗和表面扫洗等特点,在施工中要求非常严格。滤板的水平度要求非常高,整体水平度误差不超过2mm,整座滤池12格,格与格之间滤板高低差不大于3mm。所以本项目将此工艺考虑为关键节点工艺,须利用BIM技术模拟对应的工艺及注意点。 (1)提供复杂节点模型得0.3分; (2)提供复杂节点施工工艺动画得0.3分; (3)模型与设计文件一致,并符合相关规范得0.3分; (4)工艺动画能具体展示工艺内容得0.4分; (5)动画观感具有美感得0.2分。 注:上述BIM成果以PDF和视频(视频以MP4格式)格式提供,模型均需提交.rvt格式的模型源文件,视频总长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不得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3 | 质保期承诺(1分) | 本项目采购设备承诺质保期5年得1分,不承诺或承诺期不足5年不得分。(承诺格式自拟) |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牵头方相关专业负责人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配有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名:同时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配有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同时具备结构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4)配有电气专业负人1名:同时具备电气自控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 (5)配有安全负责人1名: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上述人员全部满足得1分,有正高职称每人加0.2分,本小项2分。 注: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不可兼任,正高职称包括级别为正高级、教授级、研究员级和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以上人员须提供所在企业(含分支机构)2024年10月-2024年12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0月-2024年12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要求的月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保证明)及相关有效的注册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5 | 工程业绩(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12500万元及以上新建或扩建(不含技改、改造和仅进行深度处理工程)不小于9万m?/d水处理能力的净水厂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1分。 对单位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如单位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承接了类似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乘系数1,如单位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仅承接了类似工程设计乘系数0.8,如单位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仅承接了类似工程施工乘系数0.7。 注: (1)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本条该项分值是指已按本项要求乘以1或0.8或0.7系数的分值)。 (3)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条中“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关于约定。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类似工程指: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12500万元及以上新建或扩建(不含技改、改造和仅进行深度处理工程)不小于9万m?/d水处理能力的净水厂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对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有一个得1分。 注: (1)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2)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不是联合体牵头方承担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不予认可; (3)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条中“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关于约定。 | ||
★注:1.企业类似业绩和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相同的业绩不可重复计分,若为相同业绩只计分一次。 2.项目经理身份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信息为准,其业绩不是牵头企业业绩不计分。 3.业绩投资额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或原始合同投资额为准。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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