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河清流河航运开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滁河清流河航运开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项目编号 | czsjgc202411-010 | ||
招标人 | 名称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经济开发区长宁路2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工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中安创谷二期J4栋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055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0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 | 壹亿叁仟零伍拾玖万零伍佰捌拾贰元整(******2.00元) | ||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 姓名 | 胡飞 | |
证书名称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AG******8 | ||
工期(日历天) | 730日历天(24个月)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及地方最新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质量检验标准及规范,质量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淮南江淮枢纽港何台作业区工程勘察设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 | 壹亿贰仟捌佰玖拾陆万贰仟陆佰伍拾陆元整(******6.00元) | ||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 姓名 | 张政生 | |
证书名称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AG******6 | ||
工期(日历天) | 730日历天(24个月)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及地方最新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质量检验标准及规范, 质量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进港航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 | 壹亿叁仟壹佰肆拾捌万伍仟捌佰肆拾元整(******0.00元) | ||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 姓名 | 金罗斌 | |
证书名称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AG******2 | ||
工期(日历天) | 730日历天(24个月)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及地方最新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质量检验标准及规范, 质量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金华港婺城港区乾西作业区工程勘察设计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0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招标文件暂估价标准执行 | ||
招标代理费 | 代理服务费:176800.00元;专家评审费:0元;论证费:0元;其他费用:/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安徽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中安创谷二期J4栋3楼;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fwzn/011001/******1/******1003/******/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fwzn/011001/******1/******1003/******/37bd7fea******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滁河清流河航运开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评标情况一览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保证金 | 资格审查 | 资信部分(12分) | 资信标得分 | 技术标部分得分(40分) | 商务标结论 | 商务评分(45分) |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修正情况 | 否决投标情况(注明原因) | 备注 | |||
银行转账 | 电子保函 | 企业业绩(8分) | 企业奖项(3分) | 履约信誉(4分) | |||||||||||
评委A-G | 评委A-G | 评委A-G | 评委A-G | 评委A-G | 评委A-G | 评委A-G | |||||||||
1 | ******有限公司 | √ | 合格 | 8.00 | 3.00 | 4.00 | 15.00 | 32.04 | 合格 | 44.92 | 91.96 | / | / | ||
2 | ******有限公司 | √ | 合格 | 8.00 | 3.00 | 4.00 | 15.00 | 31.54 | 合格 | 44.72 | 91.26 | / | / | ||
3 | ******有限公司 | 合格 | 8.00 | 3.00 | 4.00 | 15.00 | 36.16 | 合格 | 44.95 | 96.11 | / | / | 保证金免交 | ||
4 | ******有限公司 | √ | 合格 | 8.00 | 3.00 | 2.00 | 13.00 | 29.76 | 合格 | 44.65 | 87.41 | / | / | ||
5 | ******设计院 | 合格 | 8.00 | 3.00 | 4.00 | 15.00 | 32.38 | 合格 | 44.59 | 91.97 | / | / | 保证金免交 | ||
6 | ******有限公司 | √ | 合格 | 8.00 | 3.00 | 4.00 | 15.00 | 30.08 | 合格 | 44.77 | 89.85 | / | / | ||
7 | ******有限公司 | √ | 合格 | 8.00 | 3.00 | 4.00 | 15.00 | 33.44 | 合格 | 44.70 | 93.14 | / | / | ||
8 | ******有限公司 | √ | 合格 | 8.00 | 3.00 | 4.00 | 15.00 | 32.44 | 合格 | 44.87 | 92.31 | / | / | ||
9 | ******有限公司 | √ | 不合格 | / | / | / | / | / | / | / | / | /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属于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公开。 |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