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蔬菜水果、畜肉禽肉、水产品、豆类及豆制品等 | 详见招标文件 | 山东省潍坊市市区及各县市,送货上门至基层伙食单位指定地点,不少于13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 | |
2 | 蛋类、干菜、调料、饮料、奶及奶制品等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包1:蔬菜水果、畜肉禽肉、水产品、豆类及豆制品等,共计600万元;包2:蛋类、干菜、调料、饮料、奶及奶制品等,共计200万元。
3.本项目包1、包2分别入围3家供应商,备选1家供应商,包1与包2中标供应商按招标结果确定,可兼投兼中,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各自投标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①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须提供军队采购网注册完善后的截图复印件;
②包1、包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供应商应在具有独立生产的地点(限直线距离不超过服务地400公里)或供货渠道,且供货渠道生产商应具备相关许可证和检验检疫合格证。供应商名下提供产权证明、场地的实景照片图及百度地图位置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租赁的,则提供租赁协议、场地的实景照片图及百度地图位置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供货渠道生产商的,须提供场地的实景照片图及百度地图位置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相关许可证和检验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供应商在潍坊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加工、分拣、储藏区域。供应商名下提供产权证明、场地的实景照片图及百度地图位置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租赁的,则提供租赁协议、场地的实景照片图及百度地图位置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供应商须配备一定规模的专用配送车队,配送运输应使用恒温冷藏车。须提供供应商名下符合要求的车辆行驶证或租赁证明复印件及对应的车辆照片,并加盖公章。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三)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