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勘察设计过程技术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委员会以 《关于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5〕354 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过程技术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路线起于广安市过境高速公路东环线悦来互通,新建路线经岳池县苟角镇、花园镇、白庙镇、酉溪镇、镇裕镇,武胜县烈面镇、胜利镇,止于武胜县宝箴塞镇西侧川渝交界处,顺接重庆市规划待建的合川至广安西线高速公路,路线全长76.318公里,与项目核准批复基本一致。项目全线共设置桥梁12862.495米/56座,其中特大桥758 米/1 座,大桥11734.495 米/50座,中桥370米/5座;设置涵洞 及通道180道;设置隧道749.0米/3座,均为短隧道;设置互通式立交10处(含改建悦来枢纽1处、新建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6处),分离式立交52座,渡槽1座;设置服务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6处,养护工区1处;同步建设互通式立交连接线5条,共计7.68公里。
2.2 技术标准:初步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与工可批复一致,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6米,桥梁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隧道建筑限界13.0×5.0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岳池西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苟角、酉溪、烈面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镇裕互通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2.3 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2.3.1 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1)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含预算):咨询审查人根据勘察设计工作进度开展勘察设计过程技术咨询审查服务工作,提供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及时提交正式咨询审查报告(具体份数按委托人要求提供)。
(2)设计变更(含重大、较大设计变更,以及业主认为有必要提供咨询审查的一般设计变更,如预算>200 万元或其他情形):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审查,每一个设计变更审查原则上应在收到设计变更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审查意见。
(3)地勘监理:对本项目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含施工期因设计变更导致的补勘及预留钻孔等地勘工作)所需进行的地质勘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理。
2.3.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为 SGTZX 。
2.3.3 服务期限:
设计咨询审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图设计正式批复止。
变更设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止。
地质勘察监理: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
B.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公路;服务范围含有:评估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2条单个里程40公里及以上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咨询审查业绩。
(3)信誉要求:
A.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 C 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公路建设”信用等级内容为准。
B.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4)项目负责人要求:
A.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B.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连续 6 个月参加社保。
C.担任过 1 条单个里程40公里及以上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咨询审查项目负责人职务。
3.2 本次招标:SGTZX 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是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的注册网员 。于2025年09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系统 ”)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投标人应于20
******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 101 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四 川 省 ) (
******/)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 年 3 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
电 话 :
******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市广安区谏议路18号(交投·翡翠台)15号楼2幢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
******
******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栋22楼2201-2212号
联 系 人:文先生
电 话:028-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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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已盖章).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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