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取年度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单位项目
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选取年度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单位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选取年度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单位项目
二、需求概况:我单位拟组织选取1家企业单位进行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服务周期为1年。项目预算:43.8万元
三、初步要求
1.生活垃圾每日2次进行清运。如果甲方出现应急情况下乙方及时到生活清运进行处理。
2.甲方单位内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更改路线。
3.使用密闭式垃圾运输车辆,确保无滴漏、无二次污染。
4.垃圾需运送至指定处理场所,并提供相关交接凭证。
5.乙方生活垃圾清运由乙方自行进行清运,甲方不参与清运或搬运活动。
6.乙方货车在进入单位之前需关闭行车记录仪,在单位内行驶不得超过5 千米每小时,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内行驶规章(在单位内发生车辆剐蹭等事故时责任自负)。
四、其他说明:
公示时间:7月16日-7月30日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环卫清洁服务相关资质或垃圾清运经营许可证;
(3)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具备与服务规模匹配的运输车辆、人员及应急处理能力。
2.意向公开仅作提前告知,不构成采购承诺,具体以正式采购文件为准。
3.本项目处于意向公示阶段,技术要求、采购方式均为初步意向,可能不充分、不完善。先诚挚征求供应商的意见建议,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对供应商提出的意见不作书面回复。所有产生的费用由潜在供应商自行解决。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我单位,逾期不予接收。
五、意见反馈方式:
(一)供应商须在供公示期内按照下列递交要求将意见建议书反馈我单位,逾期不予接收。
1.需提供以下该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环卫清洁服务相关资质或垃圾清运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登记表:详见附件
(二)提交方式: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每页加盖公章)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命名:选取年度超市经营服务单位项目+公司名称),将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m******@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