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CL-ZTB-******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二炼钢气力输送采购及安装。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来自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有限公司二炼钢气力输送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2.1******有限公司二炼钢厂厂区内。
2.2项目概况:计划在二炼钢分厂的1#、2#、3#AOD余热锅炉蒸发器灰仓、板坯连铸机除尘灰仓、方坯连铸机灰仓、皮带机卸灰管处分别建设气力输送系统,通过密闭输灰管道将以上点位的除尘灰送往混铁炉扩建的集中灰仓。二炼钢新建的VOD布袋除尘器的除尘灰也通过其自带的气力输送系统,送往混铁炉集中灰仓。
2.3 招标范围
拟在二炼钢厂建设AOD锅炉灰、板坯连铸除尘灰、方坯连铸除尘灰、皮带机卸灰管4套气力输送系统,同时将招标人新建VOD除尘灰(已有气力输送装置)也接入扩建的混铁炉集中灰仓。投标方负责本套气力输送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工作。招标方负责根据投标方提供设计、施工所需的土建基础。
2.4计划工期
总项目工期为40个日历天,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
需提供2021-2023******事务所审计并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不少于1个(含1个)气力输送采购及安装业绩(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
注: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验收单、对应发票为准,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有合同范围内容、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总金额页,否则视为无效,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4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安全员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冶金行业相关安全工程类证书,人数不少于1人。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2******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经查询还存在其他不良信息,则招标人将根据风险情况取消有效资格。
(3******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改期供应商名录》、《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失信商业伙伴名录》;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备厂家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均相互负有连带责任。
3.6.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备厂家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资质和履约能力。
3.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4月27 日至 2025 年5月7日,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付款转账记录、身份证复印件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13楼金海公司1305室领取招标文件。如电话购买的,购买人需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转账记录、身份证扫描件、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后,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2日内核实后把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发送至购买人邮箱。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元,售后不退。购买人应在购买截止时间前支付至以下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帐 号:************569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5月 20日10 时 00 分(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10时00分),地点在北海市北海大道东珠华庭B幢一单元1403号。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招标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安全风险、交通车辆和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883/logonAction.do******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 陈工 ******
招标人招标办电话:******
地址: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四号路与七号路交汇处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话:******
地址: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13楼1305室
电子邮件:******
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审计部/风控合规部
监督电话:******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7日